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川护职院发〔2025〕47号)文件精神,学院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系初审公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流程,学院拟确定护理系2023级护专10班梁新悦等3663名同学(含7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评学生(名单见附件)。按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月22日-10月28日
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实名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学生工作部)
高老师(纪委办公室)
受理地址:成都校区厚德楼404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成都校区明德楼305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联系邮箱:158018657@QQ.com
联系电话:028-84870857(学生工作部)
028-84879140(纪委办公室)
附件: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评学生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