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的实施意见》通知,推动“9+3”计划资助政策精准投放,加大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间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资助力度。根据中职资助系统导出的重点保障人群及学生提供相应材料认定36名同学为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3日(共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蓉老师联系电话:1588496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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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