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川护职院发〔2026〕44号)、《“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山基金”2026-2027学年资金使用计划说明》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我校校内奖助学金和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山基金助学金(以下简称“山基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本次校内奖助学金和山基金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一)校内奖学金(校内资助)
校内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三年制中专、三年制大专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
(二)新生奖学金(校内资助)
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一年级入学新生。同一学制年限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次新生奖学金。
(三)校内助学金(校内资助)
校内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在校生中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入学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
(四)山基金助学金(社会资助)
山基金助学金是由“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山基金”爱心人士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性质的助学金项目。山基金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2025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其他资助项目的学生,不能同时兼得山基金助学金。
二、把握申请条件
(一)校内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5-2026学年至评审期间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情况:参评学年(2025-2026学年)所有必修和选修(包括限选和公选)课程均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期成绩均60分及以上,学年综测成绩考核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必修和限选(限选以行政班级开课)科目平均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40%进行综合评定。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评学年国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二)新生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至评审期间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情况:
(1)高考统招学生:投档成绩排名位于全年级前5%(成绩排名由学生投档成绩与所在省份本科批次分数线的分差进行排序)。
(2)高职单招学生:普高类学生和9+3单招学生投档成绩排名位于本类别学生的年级前5%,中职类学生投档成绩排名位于其中职专业类别学生的年级前5%。
(三)校内助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且未在本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
7.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校内助学金。
(四)山基金助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5-2026学年至评审期间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学习情况: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只计算必修课和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开课的限选课)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班级、同年级同专业、专业)位于前10%,必须在参评学年(2025-2026学年)获得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范围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公选课所有课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评选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确定奖励/资助名额与标准
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以班级为评选范围进行评议。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班级总名额,剩余名额不可以在班级之间进行调剂。山基金助学金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专业)为评选范围进行评议,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下拨名额,剩余名额可以在二级学院之间进行调剂。
(一)校内奖学金
1.奖励名额:校内奖学金以班级为评选范围进行评定,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级奖学金对应名额分别为班级总人数的3%、7%、15%(计算时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超过1人的,取整数)。各班级名额详见附件3。
2.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8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
(二)新生奖学金
1.奖励名额:新生奖学金名额按高考统招和高职单招全年级各类别参评学生成绩前5%计算。其中高考统招设置特等奖4名(两校区历史类分差最高分各1名,两校区物理类分差最高分各1名)。成都中医药大学联办助产本科班设置特等奖2名(高职单招和高考统招最高分各1名)。成绩排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4。
2.奖励标准:特等奖2000元/人/年;其他800元/人/年。
(三)校内助学金
1.资助名额:校内助学金名额以评审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入学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人数为准。
2.资助标准:3700元/人/年。
(四)山基金助学金
1.资助名额:智慧护理学院5名,药学院1名,医技学院1名,康复学院2名,数智康养产业学院1名。
2.资助标准:2000元/人/年
四、规范评审程序
2026年秋季学期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山基金助学金采用学生线下申请(实习班级学生可提交电子版资料)和学工系统线上申报(由辅导员导入评议结果、二级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流程详见附件1。
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奖励资助学生由学校评审确定,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校内助学金无固定名额)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可以采用班级推荐,等额评选的方式,等额上报校级评审对象。校级评审时不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各二级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应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山基金助学金资助学生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复核,资助方和学校审定,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可以采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专业等方式推荐,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等额上报校级评审对象。如申请学生的基本申请条件均在要求范围内,各二级学院可综合考虑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因素进行差额评选。各二级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应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资金,按规及时发放。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校内资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以社会保障卡为主的学生本人银行卡。不得发放现金或发放至校园一卡通,更不得用于冲抵学费、住宿费等。山基金助学金由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负责发放。
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校内助学金发放要求和频次与国家助学金要求一致。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山基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强评审工作的领导,统筹开展评审方案和细则制定、名额分配、申请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并按程序上报学校。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校内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发放工作的二级学院和班级,将扣减下一学年指标,并全校通报。
(三)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山基金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应当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办事,如在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大对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山基金助学金资金发放后续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完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等”“平分、减扣、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辅导员、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银行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及申请表落款时间要求请详见附件2。
七、材料报送要求
校内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山金助学金评审工作材料分学校、二级学院两级收集、归档。
(一)各二级学院收集、归档材料
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材料(退役证书)
4.奖助学金评议推荐小组会议记录
5.奖助学金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履职承诺书
6.班级奖学金评议推荐学生基础数据统计表Ⅱ
报送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原则上必须符合评审程序。
报送地点: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干事老师处
(二)学生工作部收集、归档材料
1.山基金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2.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会议纪要
3.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情况登记表
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6.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7.山基金拟受助学生汇总表
8.山基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完整、清晰,贴照片,申请人签名不得遗漏)
9.山基金助学金受助学生手写申请书
10.山基金受助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山基金受助学生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户银行全称请致电或在相关银行APP上查询,并写在复印件上)
12.山基金受助学生(或家长)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账户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截图;残疾证(学生本人或家长)复印件;户口簿有常住人口信息页复印件;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应证明。
报送时间:二级学院公示结束当天即可提交相关资料
报送地点:成都校区厚德楼318
附件:1.2026年校内奖助学金和山基金助学金评审流程图
2.2026年校内奖助学金和山基金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3.2025-2026学年校内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划分表
4.新生奖学金成绩排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
A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A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A3.山基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