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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省级美育相关活动及团委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美育育人功能,展示学院美育活动形象。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全院征集美育文创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8—10月25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三、征集内容

本次设计方案征集包含:

1.省级美育相关活动形象标识(LOGO)。包含四川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四川省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共3类省级美育活动(详情见附件1)。

2.院团委相关IP形象。包含院团委LOGO,吉祥物共2类形象设计(详情见附件1)。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设计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内涵丰富,以中华美育精神为引领,紧扣相关主题与要求,结合时代特征和学院特色,突出新时代我校师生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

(二)形式简洁,易于识别。设计应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富有美感、识别性强,具备视觉冲击力,并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三)适应面广,便于使用。设计应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图形要素和色彩系统要保持统一,适配不同视觉应用场景,利于进行推广应用。

(四)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不得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五、奖项设置

每类设计方案征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同学获得相应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参照《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及新生奖学金、自考本科奖学金发放办法》(川护职院发〔2021〕194号)与《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川护职院发〔2021〕163号)执行。

本次大赛中,5类设计一等奖获奖者将推荐参加省级相关比赛。

六、投稿要求

报送形式为网络报送,需提交上述5类形象标识设计方案电子版。图片格式要求为.jpg、.png格式,图片清晰。提交设计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报送材料以系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chzytuanwei@163.com。截稿时间10月25日18:00。

七、其他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班会等方式积极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各系要强化检查审核,征集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作品尚未被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三)评选获奖的设计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院团委享有对入围设计进行修改、再设计、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省级美育相关活动简介

2.院团委相关IP形象简介


共青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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